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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制造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6    来源:昆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镇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建设制造强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昆山市委办公室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加快建设制造强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和考察江苏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落实江苏省关于加快建设制造强省以及苏州市关于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行动方案,推动昆山加快建设制造强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新”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2+6+X”现代产业布局,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快建设质量效益领先、具有竞争力的制造强市,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县域示范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定位

  到“十四五”末,昆山制造业在县域经济中保持领先地位,产业结构更加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高质量企业集群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加速集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初步建成,临沪对台桥头堡优势进一步增强,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率先建成长三角制造业高水平开放合作先行地,全力形成全国重要的产业创新集群聚集地,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高地。

  ——质量效益强。工业总产值突破13000亿元,制造业增加率值稳步提高,规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5万元/人,中国质量奖数量全国领先。

  ——产业韧性强。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持续取得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达到56%和50%左右,重点产业链核心环节配套能力全国同类城市领先。

  ——创新动能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创新创业生态持续优化,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4.0%,有效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超3500家,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分别达200家和5家。

  ——智造能力强。两化融合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全省领先,累计拥有苏州市级及以上示范智能车间300家,获评苏州市级及以上工业互联网企业40家,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占比达到25%。

  ——绿色发展强。绿色制造体系逐步完善,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完成下达目标。

  ——竞争实力强。制造业优质企业梯队持续扩容,营业收入超千亿元工业企业数量达到3家,各类专精特新企业达1000家,制造业上市企业数量保持第一方阵,科创板上市数量全国同类城市领先。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制造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现代产业体系

  聚焦强链补链延链展现新作为,到2025年,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创新集群竞争力显著增强,工业总产值突破13000亿元。

  1. 培育世界级集群。围绕构建“2+6+X”现代产业布局,做大做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两大千亿级产业,加快智能终端向智能穿戴延伸布局、消费电子向汽车电子拓展升级,传统汽车零部件向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核心部件转型发展。建立重点集群产业链培育工作推进机制和重点骨干企业库,构建群链企协同发展的生态体系,推进江苏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引领昆山制造业转型升级、特色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各区镇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镇落实,不再列出)

  2. 推动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围绕新显示、新智造、新医疗、新能源、新材料、新数字等“六新”产业,推动加工制造向研发制造、传统制造向数字制造转型,深化产业联动、跨界融合。聚焦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绿色节能、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智能制造装备、新型显示、集成电路等重点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内育与外引相结合,补齐产业链缺失环节、做强技术链薄弱节点。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快形成新兴产业集群策动效应,建设昆山实体经济发展新增长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

  3. 布局未来产业新赛道。提前抢占元宇宙、先进计算、空天科技等未来产业赛道,超前布局、横向拓展、纵向延伸关键产业链条。立足“制造+应用”两大核心,积极打响“打造元宇宙产业看昆山”、“发展元宇宙产业来昆山”品牌。注重算力算法数据算矩“四位一体”,拓展昆山超算中心功能,加快建设先进计算产业园,大力招引人工智能算法企业,发展算力经济。围绕时代飞鹏、峰飞航空等重点项目,发挥数字航空航天产业园集聚功能,建设空天科技研发制造高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

  4.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围绕产业链精准招商,用好产业资本中心,聚焦全球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高端环节持续发力,加快引进一批引领性强、成长性好、带动性足的龙头型、旗舰型项目。围绕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分行业分地区组织开展产业链供需对接和企业交流活动,及时掌握企业诉求,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围绕产业链供应链的薄弱环节、关键缺失环节、断链环节,绘制招商图谱,靶向引进更多强链延链补链项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办〕)

  (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到2025年,国家级重大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实现新突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 比重达到4.0%。

  1. 建设重大产业科技创新平台。推进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大科学计划落地实施,支持中科可控争创国家软硬件协同计算技术创新中心,推动国重圣尧等重点企业参与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推动龙头企业牵头或参与建设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研发机构。推动汇显显示技术研究院、世名(苏州)新材料研究院等争创苏州市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

  2. 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深化“头雁人才”工程、“双创计划”“昆玉”计划,打造“领军型科研人才、紧缺技能人才、优秀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多层次人才梯队。完善人才项目过程化管理,建立健全大赛贯通、绿色通道、市场化基金、专家举荐等机制。用好“昆山杜克大学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等平台载体,推动“卓越学者”引才计划,靶向引进海内外院士、学术带头人和科技细分领域研发人才。健全技术技能人才企业实训制度,培养一批“江苏工匠”“企业首席技师”等高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人才办、杜佌办、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

  3. 推进技术装备攻关。深入实施祖冲之攻关计划,用好科技副总、技术经纪人、科技镇长团等创新资源,组织开展“百校群英荟”大院大所对接品牌活动。鼓励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协同上中下游企业、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联合揭榜。聚焦重大装备和关键产品,加强高端装备研制,发挥首台(套)设备示范应用,推动重大技术装备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

  4.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聚焦产业基础高级化,发展一批核心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关键基础软件和先进基础工艺,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工业体系创新升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产品需求,加快重大技术装备体系化和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贯彻落实省铸造、锻压等基础工艺行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三)加快产业高端攀升

  到2025年,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涌现一批国际知名品牌,规上工业增加值率达到24%。

  1. 加快传统产业焕新。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改革,探索推进园区(镇)、重点行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以消费品、原材料、机械加工等传统行业为重点,推进企业老旧设备装置工艺淘汰和更新改造,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补齐质量、管理、环保、安全等发展短板。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提升制造业本质安全环保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应急局、生态环境局)

  2. 提升昆山制造品质。深入实施重点产业链标准化工作,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及相关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实施全产业链质量管理,力争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全覆盖。支持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江苏省省长、苏州市市长质量奖。组织培育昆山市市长质量奖。加强“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建设,提升我市制造业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3. 促进制造服务融合。深入实施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积极推动制造业服务化,引导企业由单纯的制造业务向研发、设计和市场营销、售后服务、数据服务等领域延伸。大力推广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鼓励企业从传统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四)深化产业智改数转

  到2025年,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取得新突破,示范智能车间累计超300家,国内一流智能制造示范区初步建成。

  1. 打造智能制造未来标杆。大力实施龙头骨干企业引领工程,“一企一策”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开展集成应用创新,推动商业

  模式、产品研发模式、生产模式、质量管理模式等全方位变革,每年建设10家左右代表未来智能制造水平的“标杆企业”。深入实施产业链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支持制造企业加大5G等信息基础设施、工业软件和智能装备投入力度,争创国家、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2. 加强产业链网络化协作。支持龙头骨干企业自建或与各电信运营商、云平台龙头企业合作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推动工业APP向平台汇聚。加快建设新型数字化网络设施体系,适度超前布局智能计算中心,提升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3. 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普及。大力引培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落户昆山,鼓励本地工业互联网平台做大做强。充分利用赛迪工业和信息化(昆山)赋能中心、昆山市台协会智改数转赋能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协同研发、数据应用和创业孵化等公共创新服务载体,支持中小企业实施装备数字化改造、网络化连接和工业软件应用普及,加快建设星级上云企业。重点领域试点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五)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到2025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完成下达目标。

  1. 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及装备,对照省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企业装置能效清单和节能改造项目清单,推动企业实施工业节能降碳重点项目,全流程系统化提升能效水平。深入开展工业领域能效领跑行动,争创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2. 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加大“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关键技术攻关,围绕可再生能源替代、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等领域,组织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支撑重点专项。大力发展储能、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产业,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突破零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推广应用低碳原料替代、短流程制造等关键技术,鼓励企业建设苏州市“近零碳工厂”、省零碳工厂、零碳园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

  3. 健全绿色制造体系。支持产业园区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智能电网应用示范,探索推进分布式能源建设。有力推行绿色制造和绿色产品认证,开展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试点,推动重点企业开展产品碳排放对标和碳足迹评价,支持建设国家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六)实现企业梯度培育

  到2025年,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突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3500家,新兴产业领域涌现一批领航企业。

  1. 培养优秀企业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培育一批优秀企业家培养塑造典型阵地,讲好新时代民营企业家“昆山之路”奋斗故事。激励广大年轻企业家敢闯敢为、创新创业,培养一批新生代杰出企业家。推动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借助昆山杜克大学资源优势,聚焦非学历的商学院教育,打造实战型培训项目,努力培养一支有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的高层次、复合型的企业优秀经营管理队伍。(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工信局)

  2. 壮大领航企业群体。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瞄准产业链关键技术和价值链高端环节,通过兼并重组、研发创新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大企业整合产业链资源,联合中小企业深化上下游合作,构建创新协同、供应链互通的新型发展生态。培育壮大和精准招引一批总部型企业,打造具有昆山特色的总部经济高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

  3. 做强专精特新企业。依托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昆山优质企业培育中心,建立健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发展的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加快推动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形成一批专注细分市场、创新能力突出、生产管理精益、掌握独门绝技的“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4. 培育高成长型企业。深化“科创企业森林”培育,建立健全创新企业培育链条工作机制,加强要素供给,强化精准服务,分阶段分层次分领域开展科技赋能行动,加速壮大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以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科创板上市企业为标杆的科技企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七)优化园区空间布局

  到2025年,产业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特色专业创新园区50个以上、产值超5000亿元。

  1. 建设特色专业创新园区。积极建设运营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的特色专业创新园区,加快形成“产业园就是产业链、上下楼就是上下游”的协同创新园区。落实“六个一”工作机制,推动园区从功能单一的生产型园区向功能复合的产业发展平台转型,实现从简单的物业服务向完善的产业生态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2. 培育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标准规划建设以阳澄湖两岸科创中心为主体的全市科创载体矩阵,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创产业园区”全链式人才科创企业孵化培育体系,聚焦科技人才项目引育,加快完善科技招商体系,推进各类孵化载体投资多元化、机制多样化、体系网络化、服务专业化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 推进工业集聚区改造升级。推进产业用地提质增效,优化产业用地空间布局,鼓励连片集中开发,引导园区外企业向产业园集中集聚。加强存量更新引导和监管,有序推动“工业上楼”,鼓励区镇、国企通过土地收回、收购或集中安置等方式取得存量工业用地。(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工信局)

  4. 深化南北产业合作。以异地合作科技产业园为重点,支持昆山企业与合作地区的企业、研发机构等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遵循产业梯度转移规律,支持空间资源型、劳动密集型企业赴沭阳地区开展产业布局,有序推动昆山沭阳共建园区建设省级特色园区,促进沭阳县“筑巢引凤”与昆山市“腾笼换凤”双向提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

  (八)提升产业治理水平

  到2025年,产业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昆山建设成效明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化发展标杆城市基本建成。

  1. 扩大高水平开放。用好昆山市级增资奖励政策,引导外资企业积极开展利润再投资。立足江苏、苏州对接上海的桥头堡定位,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持企业用好RCEP优惠关税、原产地累积等规则,持续扩大贸易和投资合作。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鼓励外资企业参与本地产业链、供应链配套。发挥昆山试验区政策优势,瞄准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台资优势领域,加大项目招引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

  2. 提高数字化治理水平。以数字昆山公共智慧底座为能力支撑,依托大数据辅助决策平台推进经济数据汇聚治理,建立经济数据共享机制。发挥“昆如意”企业服务枢纽平台作用,推动“元园”服务站建设,聚焦全市产业园区,编制服务清单、部署自助设备、融合线上线下服务、精准响应企业诉求。(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工信局、行政审批局、统计局、科创服务中心、税务局、昆山海关)

  3. 加强产业政策协同。加强部门间政策协同联动、统筹配置,推动创新、金融、人才等政策向重点集群和产业链聚焦倾斜。强化“昆如意”总入口功能,推进惠企政策易申捷办,实现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等15部门涉企政策项目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办结。完善产业政策评估调整和退出机制,推动企业参与产业政策制定修订,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等参与政策实施效果评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科创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关于制造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面落实省委、苏州市委关于建设制造强省和制造强市的各项要求,结合昆山实际,完善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组织体系,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抓好制造业发展、推进制造强市建设的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二)强化战略谋划。加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整体设计,把保持制造业占地区生产总值合理比重作为目标导向,促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新兴和传统、技术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促进制造业各产业门类合理布局、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三)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好制造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专项政策。充分发挥市级产业创新集群财政奖补政策作用,整合优化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人才科创专项资金等涉企专项资金。持续升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清单,逐步推进清单内政策“一键直达”、“即兑即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税务局)

  (四)强化金融支撑。引导银行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重,用好“小微贷”“昆链贷”等政银合作信贷产品,围绕技术创新、“智改数转”、专精特新发展等推出更多特色金融产品。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培育孵化作用,用好全国首个北交所县级市服务基地以及上交所昆山工作站等在昆服务载体,完善培育链条、集聚平台优势,提升制造业企业直接融资比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人行昆山支行)

  (五)强化贯彻落实。完善重点集群和产业链统计监测制度,定期跟踪评估制造强市建设重点任务、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任务评估,发布制造强市建设改革创新案例。对发展情况较好的区镇,在资金安排上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统计局)

  (六)强化环境打造。聚焦当前市场主体感受度,以贴合昆山高质量发展需求,打造“昆如意”营商环境。优化完善“马上办”工作机制和重点企业“全周期”服务机制,大力推行惠企政策“易企享”、综合监管“易企帮”、产业园区环评“易企评”、用能联动报装“易企办”,进一步巩固打造投资创业首选地优势成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行政审批局)

上一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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