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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两不误!全力保障建筑工地有序复工
发布时间:2024-03-01    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

  节后,建筑工地迎来复工复产高峰,为保障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双到位,市住建局会同区镇建管部门,一手抓动员部署,一手抓检查督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防控责任,全力确保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印发《关于做好建筑工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和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月19日,市住建局质安站召开昆山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工作部署会,传达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全力保障在建项目有序复工。

  各区镇建设管理部门要迅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春节前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和省春节前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高度重视近阶段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的应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防范预警和会商研判,提高建筑工地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二、加强各项防范应对措施。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抓动火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动火许可审批,严查电焊机、气瓶进场及入库管理,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器线路等,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强化在建建筑工地现场防冻、防滑、防中毒、防高坠等管理措施,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结冰。三是加强作业人员冬季施工的御寒工作,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在雨雪、冰冻、降温等灾害天气影响较大的情况下,要停止施工作业。

  三、抓严复(开)工安全生产。各区镇建设管理部门要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严格落实“五个到位”和“五个必须”要求,将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大工程管控、“一带一帽”管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以及新进转岗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作为重点,深入排查并及时消除问题隐患。经排查符合复(开)工条件的,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复(开)工申请,监理单位核查符合要求、项目总监签署复(开)令后才可复(开)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复(开)工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复工前的教育培训工作。一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教育培训,特别是对新进场的工人,要落实人员、落实内容、确保时间、不走过场。二要严格坚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严禁上岗。三要在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工况特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2.加强建筑工程消防安全。一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二要持证上岗,建立建筑焊工人员名册。三要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并对电焊现场周边存在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四要加强现场管理,在取得动火许可证后,要在规定地点、时间内进行焊工作业,备足灭火器等灭火器材;高处电焊作业时在焊点下方配备接火斗;施工单位要派专人作为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

  3.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各单位要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与项目部经理及项目总监要亲自布置,亲自检查,亲自督促。二是大力开展防坍塌检查,重点是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可能造成坍塌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和监控,看是否有下沉、变形、坍塌的可能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查,复工前要对现场各类机械、机具设备进行严格检查,要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转工作,各类机械、机具设备须经机械设备管理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四是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及脚手架等要逐一检查。五是全面检查施工用电,对总配、分配及专用电箱内各配件进行逐一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对配电线路要进行严格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线路,严禁乱拖乱拉。六是严格按要求检查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劳动用品,购置、更换合格安全网、安全帽和安全带。七是关心民工生活,做好生活区安全、环境卫生。

  4.疏通信息化管理脉络。各单位要进一步促进信息化技术与建筑施工管理深度融合,按要求开展智慧工地建设,保证各智能设备处于在线运行状态,并重点核查:一是项目是否按照《关于加强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昆住建通〔2019〕90号)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局信息中心进行对接,确保视频监控安装到位,监控画面对接到位;二是对于规模以上建筑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市政工程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是否按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接入苏州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平台;三是塔式起重机是否安装使用吊钩可视化视频系统以及驾驶室监控视频系统,并能将实时、历史监控数据进行存储和传输至项目部视频监控室。

  5.严格落实工地扬尘防治措施。各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十二条(2021)”《关于推动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公示工作的通知》《关于配备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防设备的通知》等要求,同时要制定并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围挡封闭和出入道路硬化,车辆出入冲洗、裸土覆盖、粉尘作业控制和建筑垃圾清运等。自查和抽查中,要严查工地现场是否已落实相关防扬尘措施,参建各方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情况。

  6.提升施工现场围挡形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施工围挡整治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标准化达标工作内容,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的形象。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地四周应设置连续仿真绿植围挡,对围挡明显破旧、污损等影响城市形象的,必须及时更换;认真排查消除利用施工围挡违法设置户外广告、悬挂标语横幅和其他宣传品的行为等,围挡外立面要美观大方,要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美德、昆山城市精神、江南水乡特色等文明宣传内容。

  四、规范节后复(开)工程序管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一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各施工企业以每个项目为单位逐个进行节后复工及扬尘防治专项检查,并填写《专项整治—春季节后复工检查用表》(附件1)、《专项整治—扬尘控制检查用表》(附件2),由各项目总监(或甲方代表)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工程签署复(开)工令。我局质安站将联合各区镇建设管理部门对各建筑工地复(开)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抽查,重点包括:各项目部是否真正有效落实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相关台账资料是否齐全;监理单位是否签发复(开)工令;施工现场实体的安全状况等,对复(开)工后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工地要责令整改到位;问题严重的,要责令停工。

  五、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各区镇、各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等制度规定,加强一线值班力量,落实落细各项应急准备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密切关注近期雨雪冰冻天气发展变化情况,紧盯险情灾情,加强突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严格落实信息报告要求。

  市质安站成立8个复工复产专项检查小组,会同区镇建管部门,督促各项目部认真落实上岗转岗等工人培训教育、工地复工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生产生活区用电用气动火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等措施,全力推动我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工作,确保复工复得快、复得好。

  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教育培训,特别是对新进场的工人,要落实人员、落实内容、确保时长、不走过场,提高工人的安全责任和劳动保护意识、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重视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生活区落实36伏安全电压,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装置,电动车辆停放棚(房)安装具有自动断电功能的装置和带感应探头的悬挂式灭火器、食堂使用电热炊具等。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控,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操作规范,严格实行动火作业“十不准”。

  复工前要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对起重机械的基础、机械与基础的连接固定、保险和限位装置等关键部位严格检查,使设备保持稳定、灵敏、可靠、牢固,及时发现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类设备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后才可开工。

  复工前要组织施工现场隐患专项排查,重点排查高大模板、深基坑和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消除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确保开工后的作业安全性。

  复工期间正值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各参建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强化在建建筑工地现场防冻、防滑、防中毒、防高坠等管理措施,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结冰。加强作业人员冬季施工的御寒工作,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在雨雪、冰冻、降温等灾害天气影响较大的情况下,要停止施工作业。

  参建单位认真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经排查符合复(开)工条件的,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复(开)工申请,监理单位核查符合要求、项目总监签署复(开)令后才可复(开)工。

  全市现有在监建筑工地672个,截至目前已全部复工。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苏州市住建局工作部署,持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疏散和逃生条件、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生活区设置及管理、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外墙保温材料性能等八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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